关于学费催缴的通知 作者:许文韬浏览:时间:2025年03月31日 15:59 各校外教学点: 截止到3月31日,长春工程学院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已将2024级第二学年和2025级第一学年学生欠费统计表分别发给各校外教学点,请各教学点按照欠费学生数据及时催促学生交费。 缴费时间延长至4月25日,2025级新生于4月25日截止日期仍没有缴费的,全部收回总院统一管理。 以上缴费由学生本人直接向学校账户按要求缴费,学校不授权任何校外教学点和机构代缴费。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