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6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6〕8 号,教育部办公厅(教职成厅[2022]1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吉教职成[2022]6号)文件要求,长春工程学院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对申报我校校外教学点的资质、办学条件等进行了审核和考察。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拟确定临江市职业技术学校等四个校外教学点为我校新增校外教学点。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0日至4月28日(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反映,逾期未提出异议的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晋明,联系电话:0431-80578875。
长春工程学院
2026年4月20日